我重生了,重生在喪尸爆發(fā)的一個星期前。李輝是我丈夫,我倆從校服到婚紗,
我最美的七年年華都在和他度過。在七年之癢之際,我父母車禍身亡,我逼他結(jié)了婚,領(lǐng)證,
沒彩禮,沒有房子,住在出租屋里,簡單辦了兩桌,請了朋友吃了頓飯,
就表示成為了一家人。起初畢業(yè)時我工資比他高12000,他只有8000,
但我只說比他低1000,怕傷了他的自尊心,剩下的都存了下來。后來他升職了,
工資過萬了,我便成了家庭主婦,攢的錢也陸續(xù)填補到家庭里了。兩個月前我懷了孕,
但因為他經(jīng)常出差在外,不知聽了哪里的閑話,認為我肚子里孩子不是他的,逼著我去打掉,
否則就和我離婚。我懦弱,害怕失去這個家,我打掉了我的孩子。
攔下輛出租車,我打車回家。平時為了省錢,從來不敢打車,可哪想到,
我每省下來的一分錢,就有一分錢花在那個趕我出門的小三身上。哪里來的閑話,
無非就是這個小三吹的枕邊風。她是我家樓上的租戶,經(jīng)常一個人出入,
有時候也會打李輝的便車,但平時嘴很甜,姐姐長,姐姐短,也經(jīng)常和我些好東西,細想來,
每每她身上出現(xiàn)一件奢侈品,李輝當月給我的生活費就會少一大半,說拿去投資了,
卻從沒見有過回報。李輝和她的奸情明明早有預(yù)兆,相同的香水味,李輝不回來的夜晚,
樓上動靜總是很大,她也只說有個對象,我們從沒見過。每個深夜接了電話出去的李輝,
小區(qū)保安卻從沒見過,只是我傻乎乎,以為是最美的愛情。